為什麼,酒駕不能直接判處死刑?反正現在地球人口過剩?
今年農曆春節前後已經聽到好幾起酒駕致死的案例了!
酒駕上路,跟放八歲小孩上路開車有什麼不同?
再不濟也應該跟對岸一樣,酒駕被抓到,無條件給我進去蹲一個月,
不得將拘役科罰金.看還有誰給酒駕?
美國某些州,超速用一級謀殺罪起訴,很合理呀~
真的是謀殺呀~你不要命,別人何辜 ?
不然,酒駕抓到一次就吊照,永遠不得再考.這樣多好?
也許有人會覺得法家的治世方式太嚴苛!
但峻法之下,民眾的行為就會產生對應的改變.
一定有解決之道.
請看看那些被酒駕駕駛撞死的家屬,又要如何還來他們的妻子兒女親人?
當然這種法案不會過的,但人~
為什麼都要到自己親身痛到,才會站出來主持本來就應該存在的正義呢?
或許人,真的永遠學不會~
~忙忙鼠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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